环保部近日发布了《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》,对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。
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,采取采测分离和水站建设同步推进、分布实施的方式进行。
第一阶段自2017年10月起,采取采测分离模式,按月开展2050个考核断面水质监测,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采样,统一对水样加密编码,送至指定的地方环境监测站进行集中分析。监测指标包括高锰酸盐指数、化学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、铜、锌、氟化物、硒、砷、汞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铅、氰化物、挥发酚、石油类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硫化物、叶绿素a、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等项目。对于监测能力不足的地方监测站,需要在2017年10月前形成能力,也就是采购仪器。
第二阶段是2018年7月底前,完成2050个考核断面水站建设工作,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运维,连续自动监测的指标包括水温、ph、溶解氧、电导率、浊度、高锰酸盐指数、氨氮、总氮和总磷以及流域特征污染物等)。